案子从长安县衙报到京兆府,搅得京兆府尹也是坐立难安。
状纸、验尸格目、邻舍证词、赵大娘血泪斑斑的口供……事实清晰,证据确凿,按去岁新颁的《斗讼律》修订条文来看,家主擅杀无罪奴婢,最高可徒刑三年,更遑论连毙三命,情节可谓极端凶残。
道理是这个道理,律文亦是那个律文。
可涉事的是河东薛氏的子弟,薛昶在朝为官,族中更有数位与宗室、高门联姻者。
京兆府尹盯着“薛铣”那两个字,仰天长叹一口气,他只觉得头痛欲裂。
他能在贵胄云集的天子脚下坐稳府尹之位,靠的从来不是刚正不阿,而是玲珑手腕与审时度势。
这桩新律颁行以来首桩奴告主的案子,判不判?如何判?轻判还是重判?无疑会成为新政之下未来风向的试金石。
判得合了圣意,未必能讨得好,反而会开罪一大批同僚贵戚。判得拂了圣心,那便是现成的把柄。
无论他怎么落笔,都必然要开罪一方,将自己置于风口浪尖。
更何况,现在谁也猜不透陛下的心意,当初力排众议推行此律,到底是铁了心要一肃风气,还是只是做做样子?
他捻着胡须,在堂中踱了无数个来回,一旁幕僚低声进言:“明公,此案关系重大,非京兆一府可以裁决。不若……依照流程,转呈刑部详议?或直呈御史台监察再议?”
府尹脚步一顿,眼中闪过一丝如释重负的光。
是了,反正他也解决不了,踢给上面算了,天塌下来总有个高的先顶着。
于是,一份措辞谨慎、尽可能客观陈述案情却绝不多置一词的详文,连同所有卷宗,被紧急送往刑部,同时副本抄送御史台备案。
文书的末尾,京兆府尹小心翼翼地添了一笔:“案关新律适用之首例,涉事者乃官宦子弟,情节重大,伏乞上裁。”
皮球就这样又被一脚踢到了刑部。
刑部主管天下刑名,照理说正是管辖所在。可接到卷宗的刑部侍郎崔峻明,眉头皱得比京兆府尹还紧。
他迅速召来几位精熟律法的员外郎、主事闭门商议。
卷宗在众人手中传阅,纸页翻动的沙沙声清晰可闻。待最后一人放下卷宗,室内陷入一片更长久的寂静。
一位主事率先打破寂静:“证据清晰无误,若按新律条文,杀一奴徒三年,连杀三奴,更是情节恶劣,罪上加罪,然则……”
他顿了顿,瞥了一眼崔峻